城鄉居民醫保是我國最基礎的醫保之一,每年繳費一次,但是不能跟職工醫保同時繳費,不少人在繳費之后發現自己重復參保了,想申請退費,卻不知道怎么申請。
符合退保的參保人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請,填寫退保申請表,審核通過之后會退回保費。原則上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開始后個人繳費不再退回,但若是參保人重復繳費、死亡、戶籍遷出、被判服刑等等情況可以申請退費。
這些人可以申請退保費:
【1】應全額資助的參保對象通過繳費渠道已個人繳費的;
【2】參保人在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后,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因重復繳費、參加職工醫?;蚱渌y籌區醫保的;
【3】參保人在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后,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發生死亡的;
【4】參保人在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后,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將戶籍遷出本市統籌區的;
【5】參保人在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后,在相應待遇享受期未開始前被判服刑的;
【6】其他可以退費的情形。
城鄉居民醫保的生效時間是每年的1月1日,意思就是遇到了上面幾種情況,并且在元旦之前繳納的費用可以退還,元旦之后繳納的費用則無法退還。